12月3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在陕西邮政大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省邮政分公司总经理张晓阳和省税务局局长周彬县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签约仪式由省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李爱军主持,省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张琳与省税务局副局长郭章献代表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会上还播放了陕西税务和陕西邮政宣传片。
根据协议,税邮双方将本着“诚信合作、因地制宜、长期发展”的原则,积极在代开发票、代征增值税及其附加和其他税费、发票寄递、税法宣传等业务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赢发展。
据了解,税邮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标志着陕西省税邮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又是税邮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服务纳税人、为社会提供便利纳税的开始,同时也对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邮政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不断追赶超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税务部门的支持下,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税邮合作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为陕西“三个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双方还将本着“积极稳妥,迅速推进”的原则,通过明确合作方式、成立合作办税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签署《委托代征协议书》,从而为双方合作业务的全面推广奠定坚实基础。